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督促解决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5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一是阻碍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的问题线索。 1.限制外地经营主体进入。有关地方和单位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或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定不合理条件,提高外地经营主体准入门槛。2.设置不合理业务壁垒。有关地方和单位以注册地、所有制、组织形式等条件,排斥、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3.限制市场退出。有关地方和单位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等手段,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为了片面追求本地区经营主体数量增长或未认真落实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制度,导致企业注销难。 二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方面的问题线索。1.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有关地方和单位以行政命令、行政授权、行政指导等方式或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强制、组织、引导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实施其他排除、限制竞争行为。2.实行地方保护。有关地方和单位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采取歧视性措施,实施地方保护......
进入专题征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推动解决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突出问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七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一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出台或实际实施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方面的问题。 二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的问题。 三是有关地方和单位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问题。如,违规设置区域壁垒限制外地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实施补贴等优惠政策限制外地企业参与,国企垄断市场资源妨碍其他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 四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问题。如,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外地企业准入障碍,设定不合理或歧视性条件提高企业准入门槛,采取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等手段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等。 五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妨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问题。如,招投标条件设置不利于外地企业,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等。 六是其他不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问题。 七是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研究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进入专题征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推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十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一是有关地方和单位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民营企业准入障碍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方面的问题。 三是有关地方和单位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等方面的问题。 四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出台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方面的问题。 五是有关地方和单位违背政府诚信、不兑现承诺等方面的问题。 六是有关地方和单位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七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在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企业家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八是有关地方和单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方面的问题。 九是其他不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问题。 十是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研究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进入专题征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更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涉企乱收费的问题线索。一是政府部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二是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问题;三是检验、检测、评估、认证、鉴定、公证等中介机构借用行政职能或行政资源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四是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单位、商业银行和交通物流、海运口岸等领域强制服务收费、不合理收费等问题;五是有关执法部门粗放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以及以疫情防控名义随意罚款等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核查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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